2013年-電子商務的定義

電子商務(EC:Electronic Commerce)顧名思義,就是網際網路(Internet)加上商務(Commerce)。把傳統的商業活動(Commerce)搬到新興的網際網路上來進行,泛指經由電子化形式所進行的商業交易活動。

以電子商務發展的歷程來看, 初期由於網路及技術發展還不算成熟,能提供的服務也有限,將線下的商業買賣活動簡化搬至線上做交易就可稱為電子商務,例如圖書、電子周邊商品…等,直接把線下的所有商品列表做成型錄,一模一樣搬至網路上做成一個網站,這時可稱為EC1.0時代,消費者已確認自己需要什麼才上網去選購。也因此這時候的電子商務型態較偏重網站為中心,而非用戶導向。

隨著Web2.0的興起與繁盛,電子商務也轉換至EC2.0。而EC2.0簡要來說,則是將EC1.0以「以網站為中心」轉變成「以使用者為中心」。此時網路技術及相關服務開始發展迅速,業者提供的資訊並不是唯一,反而轉為網友或部落客以討論方式提供,也因此社群網路(如部落格)在EC2.0中扮演很重要的一環。此時期強調的是資源有效整合、更加注重用戶體驗、提供用戶更專業及更精細的服務。因此,此時的電子商務是使用有線網路科技,從事商務交易,提供消費者更多價值服務。

時至今日科技進步,網際網路基礎建設也愈發成熟,除了有線網路以外,無線網路及行動網路的建設,也讓使用者得以使用行動設備做線上交易,不僅僅只有交易,還有服務提供,讓電子商務的範圍越擴越大,邁入而EC3.0。

EC3.0除了延續EC2.0以使用者為中心的理念外,更加強調的是行動「線上到線下」(O2O, Online to Offline)的連結性,甚至反向的O2O(Offline to Online)也受到重視。也由於行動裝置(如智慧型手機和平板電腦)的普及,無線技術迅速發展,適地性服務(LBS, Location-Based Service)也愈發重要,再有效整合Social及Mobile,實現線下與線上(Offline to Online)的即時互通,達成社會化、本地化、移動化,也就是所謂的SoLoMo模式。因此虛實整合及跨界應用在此時為重要的發展方向。

根據維基百科(Wikipedia)上對電子商務的定義為:「電子商務是指在網際網路(Internet)、企業企業網路(Intranet)和增值網(VAN,Value Added Network)上以電子交易方式進行交易活動和相關服務活動,是傳統商業活動各環節的電子化、網路化。電子商務包括電子貨幣交換、供應鏈管理、電子交易市場、網路行銷、線上事務處理、電子資料交換(EDI)、存貨管理和自動資料收集系統。在此過程中,利用到的資訊科技包括:網際網路、外聯網、電子郵件、資料庫、電子目錄和行動電話。」

中國的百度百科(Baidu)上也對電子商務有所定義:「聯合國國際貿易程式簡化工作組對電子商務的定義是:採用電子形式開展商務活動,它包括在供應商、客戶、政府及其他參與方之間通過任何電子工具。如EDI、Web技術、電子郵件等共用非結構化商務資訊,並管理和完成在商務活動、管理活動和消費活動中的各種交易。電子商務是利用電腦技術、網路技術和遠端通訊技術,實現電子化、數位化和網路化,商務化的整個商務過程。以商務活動為主體,以電腦網路為基礎,以電子化方式為手段,在法律許可範圍內所進行的商務活動交易過程。電子商務是運用數位資訊技術,對企業的各項活動進行持續優化的過程。」

因此,本年鑑將電子商務定義為運用先進資訊科技,同時藉由組織作業的流程改造,來達到減低組織營運的成本開支,提升作業效率,增加客戶滿意度之商業活動。廣義而言,舉凡交易雙方均以電腦(Computer)以及手機、電子紙、平板電腦等新興的手持式電子產品(Handhold Device),透過網路(有線、無線或行動網路)進行交易活動或相關服務活動都可稱之為「電子商務」。如商業EDI (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)、金融EDI、網路銀行、網路下單、電子購物、電子訂貨、行動支付等等都涵蓋在電子商務之範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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